刘彦虎 2019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发布后,国内钢铁企业积极响应,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61家钢铁企业在钢协网站进行公示。笔者有幸作为评估单位成员参与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中,现将工作过程中清洁运输环节存在的典型问题及整改建议整理如下,供参考、讨论。 建立满足超低排放要求且具有企业特色的运输台账 目前,大多钢铁企业对进厂原燃辅料及出厂产品运输未建立运输基础台账,尚未形成科学的运输台账管理制度,在运输台账的编制和管理方面比较欠缺。 对此,笔者建议,钢铁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整改。 第一,建立电子版运输台账。从便于开展编制、管理、核查等工作的角度出发,钢铁企业应建立电子版运输台账;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应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运输台账电子化编制及常态化管理。 第二,处理好运输台账与计量台账的关系。计量系统基础台账中有很多信息是运输台账应该包含的。进出钢铁企业的原燃辅料和产品均需要办理计量作业,并在计量系统中形成基础记录。那么,是否可以直接将计量台账作为运输台账使用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计量台账中的皮重、毛重、过皮时间、过毛时间等是运输台账不需要的信息,而运输台账应包含的运输方式、物料种类、车牌号、燃料种类、排放阶段等信息却是计量台账不包含的。因此,不可将计量台账直接拿来作为运输台账使用,但是可以将计量台账作为编制运输台账的重要基础材料。 第三,运输台账包含的内容。运输方式不同,运输台账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建议钢铁企业分运输方式编制运输台账。其中,铁路运输台账应包含物料种类、物料名称、运输方式、车号、净重、进厂日期、进厂时间、出厂日期、出厂时间、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装/卸货地点、承运单位等信息,水路运输台账应包含物料种类、物料名称、运输方式、船号、净重、进厂时间、出厂日期、出厂时间、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装/卸货地点、承运单位等信息,皮带运输台账应包含物料种类、物料名称、运输方式、流向、皮带编号、净重、开始日期、开始时间、结束日期、结束时间、带宽、流速、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装/卸货地点等信息,管道运输台账应包含物料种类、物料名称、运输方式、流向、管道编号、净重、开始日期、开始时间、结束日期、结束时间、截面面积、流速、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装/卸货地点等信息,公路运输台账应包含物料种类、物料名称、运输方式、车牌号、净重、燃料种类、排放阶段、进厂日期、进厂时间、出厂日期、出厂时间、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装/卸货地点、承运单位、车辆类型、vin码(车辆识别码)、发动机号码、随车清单、行驶证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运输台账内容是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应涵盖的内容,企业也可根据自身需求适当补充,建立具有企业特色、同时满足企业运输管理需求的运输台账。 着力完善门禁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 未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在厂区门岗安装的门禁系统主要用于满足安保功能需求,而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的门禁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处于缺失状态,即便是正在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钢铁企业所开发的门禁系统在逻辑、功能、安装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管辖范围缺失。从“自动识别、自动抬杆,减少人为干预”的要求出发,门禁系统应对的进出厂的各种车辆进行管理。但是,大多数企业在开发门禁系统时,管辖对象仅为运输进出厂大宗物料及产品的车辆,而备品备件等非大宗物料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内运输车辆、小客车、特殊车辆(抢险、急救、消防、检查等)等往往不在管辖范畴,导致这些车辆进出厂区门岗时需要人工介入。 第二,对车辆基本信息管理未形成闭环。有些钢铁企业通过门禁系统与第三方数据库比对的功能来判定进出厂货运车辆排放阶段信息。在货运车辆排放阶段信息判定过程中,钢铁企业对门禁系统与第三方数据库实施车辆信息查询比对处于完全托管状态,存在得到错误信息的风险,对车辆信息未形成严格的闭环管理。 第三,存在手动抬杆的情况。由于门禁系统功能不全、出现故障、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有些钢铁企业存在手动抬杆放行车辆的问题。 第四,门禁台账记录缺失。目前,大多数钢铁企业门禁系统基础台账的记录是基于车辆车牌抓拍所识别的车牌号组织,因此未经门禁系统车辆车牌抓拍识别的进出厂车辆不会在门禁台账中形成记录,导致门禁台账记录缺失。 第五,监控视频效果不好。有些钢铁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录制视频信息不全,存在看不清车牌号、看不见车辆全貌等问题,未能很好地展现车辆进出厂区门岗的整个过程。 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几方面整改建议。 第一,基于车辆分类对门禁系统进行分模块开发。钢铁企业在开发门禁系统时,首先按照大宗物料运输车辆、非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小客车、特殊车辆等对进出厂车辆进行分类;其次针对不同类型车辆制定不同进出厂原则——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厂内车辆执行唯有新能源汽车或者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方能进出厂原则,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新能源车辆或者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方能进出厂原则,非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及小客车根据企业规定进出厂,特殊车辆具备手动抬杆放行权限;最后,根据不同车辆进出厂原则开发门禁系统相应功能模块。 第二,对车辆基本信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钢铁企业对车辆基本信息管理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形成闭环,从源头上拒绝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对首次进厂车辆,建议由保卫部门初审合格后录入系统,经环保部门复审合格后车辆基本信息方能入库。审核部门要通过车辆行驶本、随车清单、机动车环保标准查询网站等多方式、多途径对排放阶段等车辆基本信息进行校核。 第三,严防严控货运车辆手动抬杆放行。笔者对手动抬杆分析研究发现,导致手动抬杆的主要原因包括系统功能不完善、系统出现故障、存在一些特殊车辆、管理不严等,根据不同原因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系统功能不完善主要由于钢铁企业门禁系统对某些车辆不具备识别功能,这类问题可通过基于车辆分类对门禁系统分模块开发予以解决。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断电和断信号2种情况,因此建议门禁系统安装时,在电和信号供应方面实施双回路保障措施。另外,钢铁企业可根据运量需求适当增加门岗数量,当某个门岗门禁系统发生故障时,可通过改走其它门岗,并抓紧时间对发生故障的门禁系统进行抢修。对于抢险、急救、消防、检查等特殊车辆,企业可允许手动抬杆,但是务必做好记录工作备查。企业通过制定制度、定期培训等方式对门禁系统操作人员加强管理,提高严格执行门禁系统管理意识及管理理念。 第四,增加门禁台账补录功能。基于车辆分类对门禁系统分模块开发,则进出厂区车辆除特殊车辆外均经门禁系统进行车辆车牌抓拍识别,在门禁台账中形成记录;对于手动抬杆放行的特殊车辆,需要在系统中增加手动抬杆放行车辆门禁台账补录功能,并对补录的门禁台账做好标记,以备核查。 第五,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钢铁企业可在进出门岗正前方适当位置安装倒“l”形支架,在支架横杆上安装高清摄像头。摄像头建议采用枪机,并在电和信号供应方面采用双回路。 编制清洁运输比例提升方案 目前,钢铁企业在清洁运输方面遇到的典型问题有: 第一,计算对象不明晰。对进出厂的大宗物料及产品包含哪些内容不把准,容易漏掉一些物料。 第二,清洁方式运输比例有待提升。大多数钢铁企业运输组织工作不够精细,在清洁运输比例提升方面还有优化空间。 第三,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受限。目前,受续驶里程影响,大多数新能源汽车实际运输半径限制在80公里以内。 为此,笔者有如下整改建议。 第一,明确计算对象构成。钢铁企业计算清洁运输比例时,进厂的大宗物料要涵盖消耗的原料、燃料及辅料熔剂,出厂产品要涵盖生产的钢产品及主要副产品;计算对象构成一定要明确,避免进出厂大宗物料及产品涵盖不全导致计算值无效。 第二,编制系统、全面、实用的清洁运输比例提升方案。钢铁企业要统筹协调厂区采购、生产、销售、物流等各部门,分物料种类编制清洁运输比例提升方案。在编制清洁运输比例提升方案时,原料及燃料属于优先级别,钢产品属于适当级别,辅料熔剂属于争取级别,副产品则应区别对待——如果有皮带输送的可能性,列为优先级别,否则列为争取级别。 第三,多措并举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一方面,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在主要运量路线上布局换电站、充电桩、加氢站等设施,拓宽新能源汽车服务范围、应用场景;另一方面,针对钢铁企业数量比较多,厂区接入铁路专用线成本高、难度大的内陆区域,建议选址建设物流园区。物流园区可接入铁路专用线、配套建设铁路装卸设施设备,方便区域内钢铁企业为进出厂的大宗物料及产品组织公铁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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