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唐山多家钢企被罚款、整改!-yl6809永利官网 |
时间:2020-12-02 09:20:06 来源: 作者: |
10月中旬以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集中解剖执法、突击夜查晨查、驻点检查等方式发现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其中,3家钢企因环境违法被罚款或限期整改。 10月2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执法人员现场委托检测机构对该公司3号烧结机机头、2号高炉热风炉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2个废气排放口共3个污染因子超过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中:3号烧结机机头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检测值为126mg/m³,标准值为50mg/m³,超标1.52倍,颗粒物检测值为22.5mg/m³,标准值为10mg/m³,超标1.25倍;2号高炉热风炉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检测值135mg/m³,标准值为50 mg/m³,超标1.70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55万元罚款处罚。唐山市丰南区宝友焊管制造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案10月3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南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一条高频焊管机组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3万元整。 对该公司负责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南区分局已于11月3日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移送。 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涉嫌焦炉顶部密闭不严、焦炉烟气无组织放散案 11月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焦炉顶部7号炭化室上方封闭不严,焦炉烟气无组织放散。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10万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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