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57家2017年我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有效样本企业排名中,柳钢股份排名第11,太钢不锈排名第12,宝钢股份排名第21,上述3家上市钢企以4星级评分居“优秀”发展阶段;马钢股份排名第30,南钢股份排名第33,上述2家上市钢企以3星半级评分居“良好”发展阶段;鞍钢股份排名第78,以3星级评分居“追赶”发展阶段。
《报告》还显示,行业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其中,采矿业整体环境信息公开评分最高。
会上,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负责人指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企业是践行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应推动企业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意识,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开放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和污染治理设施,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排放信息,增强和公众互信互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倡导社会各界及公众参与美丽中国建设,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让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活方式成风化俗,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会上,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表示,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将在今年继续开展《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的研究与发布工作,加强实地调研工作,并组织开展研讨交流等活动。希望通过报告的发布,推进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促使更多的上市公司及时发布环境责任报告,不断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体系和内容,并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据悉,《报告》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委托北京化工大学低碳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制作,以2017年沪深两市857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这些公司发布了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相比2016年增加了47家,占上市公司总量的24.59%;披露总体平均分为33.57,整体略有提升,达到二星级水平;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持续提高,2017年共计77家企业发布了相关报告。需要看到,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仍处于发展阶段,沪市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略高于深市。
《报告》建议,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引导更多企业采用统一标准发布环境信息;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鼓励教学科研机构发挥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借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良好社会实践,倡导更多企业及时公开相关环境责任信息;鼓励企业利用多样化的新媒体信息披露方式,充分展示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水平;鼓励各类投资机构加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中的权重,以市场化手段促进企业环境责任履行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