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主体责任,保障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10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实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承诺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百家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施工企业)全面实行自律承诺,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和场内燃油机械尾气污染防治进行自律承诺,确保建筑工地达到环保治理要求。 据悉,承诺方式分为在建项目承诺和建筑企业承诺。在建项目承诺指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订《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承诺书》;建筑企业承诺指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中央驻晋施工企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承诺,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承诺,签订《建筑施工企业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承诺书》。 承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在工程承包合同中要明确施工扬尘、噪声和场内燃油机械尾气污染防治责任并组织协调施工现场相关工作,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单独列支并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噪声和场内燃油机械尾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出场车辆及机械设备废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年检要求,不达标工程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在现场燃烧废弃物;采用性能先进、低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吸声屏或降噪棚,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分布式绿色能源技术,节水洁具配置率达100%,各种水资源循环用于生活、清洗、降尘、绿化,施工选用绿色环保材料,建筑余料合理利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50%;施工人员绿色施工培训100%全覆盖,积极采用现场免焊接、清水混凝土、内墙免抹灰、机器人焊接、管道设备模块化安装等新技术,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等新型建造方式。监理单位加强全过程监理,形成检查记录。 通知要求已开工项目和百家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施工企业)于2018年11月8日前完成承诺书签订工作,新开工项目签订工作要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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