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环保治污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去年“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增加了按日连续计罚等规定。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排污企业将被套上“金箍”,直接受到经济约束。
从环保法到更加具体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再加上各种法规、规章,我国环保领域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和完善,但在严峻的污染形势面前仍显得力度不够,尤其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弊端仍然存在。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有委员直言,如果企业排污给社会造成1亿元损失,罚款只有1000万元,法律的震慑力是不是难以体现?在增加环保投入和被罚款之间,一些企业难免会打自己的小算盘——如果罚款抵不上增加环保设施的投入,企业就很可能甘愿认罚也要继续排污。
此次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就是从税收杠杆入手,令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通过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倒逼企业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