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8月19日,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为期一个月的现场督察阶段全部结束。7月中旬,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
一个月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掀起一场治污问责风暴。目前,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元;8省区党政部门已有超2000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前所未有
8省份罚款或可过亿
与省级领导个别谈话
7月19日,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完毕。在各地进驻虽只有短短一个月,无论是企业被责令整改和处罚,或是相关人员被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
在督察边查边处理的过程中,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各地罚款金额大多超千万元,8省份总量或可过亿元。通过查事、察人、罚款、问责等方式,不断传导环保压力,让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社会所期望的“有牙执法”成为现实。
这样的查处力度,源自于“央字头”环保督察的制度设计。从此次入驻的人员配备名单可以看到,督察组组长均为正部级,副组长则由3位环保部副部长担任。这么高的层级配置,正是为了破除地方经济发展与治污难之间的利益纽带。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除了与省级领导个别谈话、梳理当地环保工作线索和漏洞、深入县市核实取证外,还开通值班电话、邮箱等举报途径。截至目前,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当地政府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超过万件,其中仅河南一省就达到2380件,举报问题大部分已经办结或在办理中。
督察转变
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
结果成考核评价任免依据
“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特点。随着由“督企业、督政府”向“党政企同督”的转变,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在本轮督察中受到了问责。
据不完全统计,短短一个月时间,被督察的8个省区已有2000余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情况不实被追责便是其中一个典型。7月29日,在银川市发布的通报中,针对有群众举报“永宁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长年排放烟尘”问题,永宁县上报督察组并公示的查处结果为“经查,该企业因市场原因已于2015年8月停产至今”。
而经查证,2015年至2016年7月该企业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这与报告中向督察组反馈情况、在主流媒体公开的情况严重不符。为此,银川市纪委责成永宁县委、县政府向自治区和银川市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永宁县县长给予诫勉处理,相关责任人被责令公开道歉或免职处理。
“中央环保督察层级高,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表示。不仅是督察过程本身与以往不同,更重要的是督察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根据安排,从2016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区市全部督察一遍。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在8省区掀起的这场治污问责风暴,将对其他未被督察的地区形成强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