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力争吨钢可比能耗下降到51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 3月31日,省经信委今天发布《山西省钢铁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省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下降到51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重点钢铁企业的能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据介绍,2014年,全省生铁产能约5400万吨、粗钢产能6600万吨、钢材产能5500万吨。2014年,全省钢铁行业能源消耗总量约4850万吨标准煤,全省12家重点钢铁企业的吨钢可比综合能耗平均为602.4千克标准煤/吨,比全国70家重点钢铁企业的吨钢可比综合能耗平均值高5.90%,比全国能效水平先进钢铁企业的吨钢可比综合能耗高出约19%,能效水平差距依然较大。 依据我省钢铁行业实际情况,此次能效对标指标的标杆值分为两个档次,即先进值和行业平均值。省经信委要求,能效指标达到或高于先进值的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标的标杆值(原则上应高于先进值1%-3%);能效指标未达到先进值但高于行业平均值的,以先进值作为对标的标杆值;能效指标低于行业平均值的,以行业平均值作为对标的标杆值。 省经信委要求,各钢铁企业要以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推进绿色循环发展为重点,加强节能全过程管理,大力实施节能改造项目,促进产业升级和能源高效、梯级利用。积极推进连铸坯热装热送、蓄热式加热炉、电机变频调速等生产工艺创新和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烧结烟气余热回收、高炉煤气回收、高炉炉顶余压发电以及转炉煤气和蒸汽回收、高炉渣余热回收等各类余能的回收利用效率。各对标企业要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企业现有技术中心的作用,加大节能新技术和生产新工艺的研发力度。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控制中心,实现能源利用的全方位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