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了旨在加强资源保障的“基石计划”,明确了提升国内矿产量、支持废钢、加快海外矿开发三大举措。鞍钢集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心怀“国之大者”,立足于世界格局、国家战略,以维护我国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己任,明确了钢铁、矿业“双核”战略,首次将矿业列为核心产业,改变了鞍钢矿业作为原料基地的角色定位,其地位达到了空前的战略高度。 鞍钢矿业聚焦建设世界领先资源开发企业战略目标,确立了打造基于价值网络的一流战略成本管控为核心的“五个一流”(一流的成本管控、一流的体制机制、一流的创新能力、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智能制造)发展路径,奋力打造“世界级规模、世界级成本和世界级产品”。提升国内矿产量,旨在增强资源保障,提高国内铁矿山竞争力。然而,长期以来,业内反复呼吁国内铁矿山运行成本高和税负重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制约“基石计划”的落实。 制约国内矿山发展的三大问题 问题一:与国外四大矿比,国内矿山采矿权等获取成本高,且原矿铁品位低于国际四大矿21个百分点。国际四大矿山资源以高品位、大规模、无需选矿、低成本露天开采为主,平均品位在56%左右。 国内矿山企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需一次或分期缴纳高额的矿权出让收益金、土地征地费用、搬迁补偿费等,折吨精矿投资360元~450元(占投资额的20%左右),而国际四大矿取得采矿权只需在批准年限内缴纳租地费,如澳大利亚年均水平只要几十万澳元,折产品成本可忽略不计。同时,国内矿山的开发还需要铁路、巷道等基础设施投入,且获取的铁矿石原矿品位平均仅34.5%左右,远低于国际四大矿直接开采品位21个百分点。 问题二:与国外四大矿比,国内矿山综合税费负担重。目前国内铁矿企业缴纳各种税费达20项左右,税费负担率在20%以上。其中,各省份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对资源税税负也差异较大,辽宁省资源税税负为最高,且对废石、尾矿等提取的矿产品不免征,如鞍钢矿业比国际四大矿业巨头税负16%高4个百分点,年增加运行成本12亿元~14亿元。 问题三:与国外四大矿比,我国采矿业被列为第二产业,削弱了国内铁矿企业的竞争力,而国外四大矿为第一产业。全球主要国家中将采矿业划为第二产业的只有3个,即中国、德国、日本。但是,德国、日本有着很明显的共性,即矿产资源并不丰富,采矿业在国民经济中重要性不大,尤其是日本,几乎没有矿产资源。采矿业和农业一样,属于资源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依靠自然资源比如土地。而把采矿业划归第二产业,长此以往就会造成政策和产业不匹配,从而削弱其竞争力。 支持政策“加码”的四大方向 方向一:切实研究降低国内矿山建设固定部分的投资强度。比如,合理优化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或将其转增国家资本金,鼓励企业加大数字化和智能化投资,从而降低运行成本。特别是对于已纳入和补充到“基石计划”的矿山单体项目超过200万吨的,应按实际产量分年度征收或将采矿权收益转增国家资本金,降低企业投资负担,缩小负债规模。 方向二:切实研究降低国内矿山行业的税负措施,将总税负调整到与国外同行业相同水平,对属于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和资源税按照20%~30%进行减免或退税措施。这一方面有利于优秀矿山企业良性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国内矿山在市场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竞争。 方向三:将铁矿业划为第一产业,享受第一产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征等优惠政策。 方向四:切实落实绿色发展要求,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将辽宁地区绿色矿山企业资源税税率降至行业平均水平(4%)。同时,针对从低品位矿、废石、尾矿等提取的矿产品,出台减税或免税政策。 如今,鞍钢矿业正肩负着打造世界领先资源开发企业的使命,但在与世界领先企业享受的政策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对标国际四大矿山,我国在政策保障上需要尽快“加码”,让国内矿山企业“轻装上阵”,为“基石计划”真正落地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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